【2019行事曆】人事行政局108行事曆(公告版)

【2019行事曆】說明

人事行政局公布的資料中,2019行事曆(民國108年行事曆)中包含元旦、春節、228紀念日、清明連假、勞動節、端午連假、中秋連假、雙十連假等連假資訊。此頁面除了請假攻略,讓你知道怎樣請假可以放最多天,並提供補班日資訊。

假日資訊(公告版)

國定假日日期總天數請假攻略假別說明
元旦12.29(六)~1.1(二)4天請3休9元旦星期二,星期一彈性放假。12/22星期六補班。連放四天(12/29~1/1)
農曆新年2.2(六)~2.10(日)9天請5休16除夕前的週六開始放假,放到初六。連放九天(2/2~2/10)
228紀念日2.28(四)~3.03(日)4天請3休9星期五彈性放假,2/23星期六補班。連放四天(2/28~3/03)
清明連假(兒童節 & 民族掃墓節)4.4(四)~4.7(日)4天請3休9民族掃墓節和兒童節分別在週四週五,加上六日總共四天連假。連放四天(4/4~4/7)
端午連假(端午節)6.07(五)~6.09(日)3天請4休9逢週一。連放三天(6/07~6/09)
中秋連假(中秋節)9.13(五)~9.15(日)3天請4休9逢週五,加上六日連放三天。連放三天(9/13~9/15)
雙十連假(國慶日)10.10(四)~10.13(日)4天請3休910/11星期五彈性放假,連放四天。10/5星期六補班。連放三天(10/10~10/13),10/05(六)補班

2019行事曆(108行事曆)(公告版)

【2019行事曆】, 人事行政局, 108年行事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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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假資訊/請假攻略

元旦:1/1(二)

元旦當天是星期二,如果想要多放幾天,可以考慮請

  • 1/02~2/04這3天,這樣就可以請3休9
  • 或是請12/24~12/28這5天,這樣就可以請5休11

農曆新年:2.02(六)~2.10(日)

2.02(六)~2.10(日)有九天的連假,如果想要休更多天,可以考慮請

  • 1/28~2/1這2天,這樣就可以請5休18
  • 或是請2/11~2/15這5天,這樣就可以請5休18

228連假:2.28(四)~3.03(日)

2.28(四)~3.03(日)有四天的連假,如果想要多放幾天,可以考慮請

  • 2/25~2/27這3天,這樣就可以請3休8

清明連假:4.02(五)~4.05(一)

4.04(四)~4.07(日)有四天的連假,如果想要多放幾天,可以考慮請

  • 4/01~4/03這3天,這樣就可以請3休9

端午節:6.07(五)~6.09(日)

6.07(五)~6.09(日)有三天的連假,如果想要休更多天,可以考慮請

  • 6/03~6/06這4天,這樣就可以請4休9

中秋節:9.13(五)~9.15(日)

9.13(五)~9.15(日)有三天的連假,如果想要休更多天,可以考慮請

  • 9/09~9/12這4天,這樣就可以請4休9

雙十連假:10.10(四)~10.13(日)

10.10(四)~10.13(日 )有四天的連假,如果想要休更多天,可以考慮請

  • 10/07~10/09這3天,這樣就可以請3休9

參考資料:


▶ 2019行事曆(109年行事曆)總共有幾個連續假期?

總共有8個,分別是:

  1. 元旦 12月29日~1月1日(4天)
  2. 農曆春節連假 2月2日~2月10日(9天)
  3. 228和平紀念日 2月28日~3月3日(4天)
  4. 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 4月4日~4月7日(4天)
  5. 端午節 6月7日~6月9日(3天)
  6. 中秋節 9月13日~9月15日(3天)
  7. 雙十國慶日 10月10日~10月13日(3天)


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」條文

第一條 紀念日及節日之實施依本辦法之規定。 第二條 紀念日如下: 紀念日如下:

108年行事曆

  • 一、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:一月一日。
  • 二、和平紀念日:二月二十八日。
  • 三、反侵略日:三月十四日。
  • 四、革命先烈紀念日:三月二十九日。
  • 五、佛陀誕辰紀念日:農曆四月八日。
  • 六、解嚴紀念日:七月十五日。
  • 七、孔子誕辰紀念日:九月二十八日。
  • 八、國慶日:十月十日。
  • 九、臺灣聯合國日:十月二十四日。
  • 十、國父誕辰紀念日:十一月十二日。
  • 十一、行憲紀念日:十二月二十五日。

國父逝世紀念日在三月十二日植樹節舉行。

第三條 前條各紀念日,全國懸掛國旗,其紀念方式如下:

  • 一、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、國慶日: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舉行紀念活動,各機關、團體、學校亦得分別舉行紀念活動,放假一日。
  • 二、和平紀念日:由有關機關、團體舉行紀念活動,放假一日。
  • 三、國父逝世紀念日:在植樹節植樹紀念。
  • 四、反侵略日、解嚴紀念日、臺灣聯合國日:由有關機關、團體舉行紀念活動。
  • 五、革命先烈紀念日: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春祭國殤。
  • 六、佛陀誕辰紀念日:由有關機關、團體舉行紀念活動。
  • 七、下列各紀念日,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舉行紀念活動,各機關、團體、學校亦得分別舉行紀念活動:

(一)孔子誕辰紀念日。

(二)國父誕辰紀念日。

(三)行憲紀念日。

第四條 下列民俗節日,除春節放假三日外,其餘均放假一日:

  • 一、春節。
  • 二、民族掃墓節。
  • 三、端午節。
  • 四、中秋節。
  • 五、農曆除夕。
  • 六、原住民族歲時祭儀: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,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,並刊登政府公報。

第五條 下列節日,由有關機關、團體、學校舉行慶祝活動:

  • 一、道教節:農曆一月一日。
  • 二、婦女節:三月八日。
  • 三、青年節:三月二十九日。
  • 四、兒童節:四月四日。
  • 五、勞動節:五月一日。
  • 六、軍人節:九月三日。
  • 七、教師節:九月二十八日。
  • 八、臺灣光復節:十月二十五日。
  • 九、中華文化復興節:十一月十二日。

前項節日,按下列規定放假:

  • 一、兒童節:放假一日。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時,於前一日放假。但逢星期四時,於後一日放假。
  • 二、勞動節:勞工放假。
  • 三、軍人節:依國防部規定放假。

第五-1條 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。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,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。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,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。

第五-2條 第二條、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以外具特殊意義,有慶祝或舉辦活動必要之日,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訂定實施之。

第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。

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日修正之條文,自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。

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十一日修正之條文,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施行。

摘錄「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」部分條文

107年8月31日行政院院授人培揆字第 10700502042 號令、 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10700065711 號令會同修正